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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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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丰城市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丰城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不限专业);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如:父母、配偶系失信名单人员)。

二、招聘名额

20人。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2:1的比例确定名额,如在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较少,则适当减少招收名额;如在报名的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较多,则适当增加招收名额,最高不超过30人。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8日;

2.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方式。报名人员可填写报名表(登录丰城市人民法院官网http://fcs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下载)并发至fcfyzgk07956800030@163.com邮箱。

3.现场确认时需带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其他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至丰城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登记,联系人:皮丽萍,18970572304。

4.报名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中关于招聘条件的规定,按照诚信报考要求,届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内容为法律业务知识及综合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3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4000元(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双方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2.外地人员提供过渡性住房。

丰城市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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