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美容整形外科方向
发布时间:2021-03-19
职位类型:教师/教学研究类
年龄要求:详情见公告
性别要求:不限
职称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
用人部门:美容医学院
工作经验:不限
工作性质:全职
招聘人数:2
应聘条件:
具有医学背景
招聘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相结合方式。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报上级人社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工作待遇
宜春学院引进待遇
宜春市优惠政策
购房补贴
提供购房补贴55万元,分6年支付,或凭购房合同一次性预借购房。
购房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20万元,根据在我市购房的合同、税务发票3年内兑现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人,理工科15万元/人,海(境)外博士适当从优;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生活待遇
每月2000元/人生活津贴,发放期3年。
学位津贴
服务期内提供学位津贴10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三年(多次获得者可在最后一次获得后再发三年)。
税收补贴
以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第一个3年、第二个3年、第三个3年分别给予100%、50%、20%个人奖励。对海外博士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可凭相关证件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工资待遇
前三年享受七级副教授津贴,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内聘教授,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内聘岗位津贴待遇。
职称评定
可不受资历、“台阶”等限制,按留学回国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服务期限
博士服务期原则上为8年,亦可选择弹性服务期3-8年,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按年度折算。
成果奖励
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由市政府按相关奖励标准1∶1比例配套支持;属集体完成的科研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配偶安置
根据配偶条件安置工作:1.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办理上编手续;夫妻分居、配偶为国家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可随博士调入;其他博士配偶学校统筹在校内编制外合同聘用。以上均要求博士配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子女入学
子女随迁,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优先择校,不受划片招生范围的限制,免试入学,享受本行政区域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就读普通高中的,可享受均衡生资格。非我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试讲车费
接受邀请来校试讲的博士可报销往返车船费用。
旅游优惠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市内景区旅游、观光休闲的,可凭《宜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享受旅游部门指定景区免门票等优惠。
其他
引进对象第1、2类人才,待遇一人一议;引进对象第3类人才中特别优秀者或学校急需紧缺博士,待遇另行面议。
激励机制
定期奖励一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优秀人才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
备注: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标准,可同时享受学校引进待遇及市政府优惠政策(市政府优惠标准以实际拨付款为准)。具体见宜春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
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子邮箱: ycxyzpb@163.com
手机:13767549634
地址:学府路576号